
(一) 項目啟動
評估公司接收客戶委托,確定為其提供資產評估等相關服務。
(二) 簽訂協議
評估公司與委托方洽談,了解項目基本情況并確定相關事項后簽訂業務約定書,委托方向評估公司支付50%的評估費用。
(三) 前期準備
評估公司當事方進行項目前期準備,包括制定工作計劃、相關政策的宣講、組織人員培訓等,并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組建項目團隊。
(四) 委托方提供資料
評估當事方在評估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資產清查、填報資產評估明細表以及準備有關資料等前期準備工作。
(五) 現場調查
評估人員進入被評估單位,確定各類資產具體的工作安排。評估技術人員在資產占有方的配合下對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和完善,對評估的資產進行清查核實、了解資產現狀、運行使用狀況及企業生產經營和發展規劃等情況。
(六) 評估測算
專業評估人員對現場勘查的結果和收集的有關資料進行檢查,并選取適當的評估方法和參數進行分析、計算和判斷,形成了初步評估結論。
(七) 結果匯總
完成相關數據評定測算后,由項目組集中對各類資產的初步評估結果進行匯總,撰寫并形成評估報告草稿。
(八) 評估審核
根據公司評估業務流程管理辦法規定,在完成評估報告草稿的撰寫后項目啟動內部審核程序。公司內部審核部門對評估報告進行嚴格審核,對服務的質量進行嚴密把控,確保整個評估項目按要求操作。
(九) 提交初稿
項目負責人在內部審核完成后,形成評估報告征求意見稿并提交客戶征求意見。根據反饋的意見,和有關當事方進行恰當的溝通并做出適當的修改。
(十) 提交正式報告
在相關方審核結束后,評估公司出具正式報告,并向委托方收取50%的評估費用。
(十一) 核準通過
評估公司協助委托方單位將評估結果上報有關單位進行確認,完成核準、備案等相關工作事宜。
(十二) 后續服務
評估公司對所有項目資料系統整理、歸類,完成存檔備案工作。同時對委托方提供管理咨詢、交易咨詢、培訓等多方面的服務及建議,并和其保持聯系以確保經濟行為的順利完成。